个税申报的背后:我们的权利在哪里?
权利与义务是对应的。配套服务能不能一起跟上,纳税人的权利能不能更加明晰化,是个税申报被公民接受的关键。再者,如果没有相关的激励、优惠措施,自行申报的积极性从何而来?
宁浩(化名)如往常一样在办公室忙碌地处理相关事务。那天是4月2日,桌子上“个税申报最后一天”的消息他似乎并不在意,尽管作为公司主管的他年薪达到了12万。
“我一直都是依法认真履行纳税人的义务,但是对于自己的权利,比如知情权,就没怎么行使过。像这次申报,我只知道年收入12万以上的要申报,至于这一举措的出发点是什么,申报了之后会怎样,都毫无概念。虽然之前也有过政策解读之类的,但至少没有深入浅出,深入人心。”
“以往缴纳个税,都是由单位按月统一扣除,自己不用操心。但这次要本来处于被动局面的纳税人主动申报,就出现问题了。我得耗费很多精力去给自己算账。工作忙,申报的事情自然拖着。”
宁浩认为,大多数没有主动申报的人并不是由于纳税意识淡薄,而是没有头绪,要是税务部门的工作做得更到位一点,至少能够满足纳税人的知情权,并为纳税人提供更多方便,大家还是会很乐意申报的。
当然,宁浩的看法并不能代表所有符合条件却未申报个税的人的想法,但至少他有一个概念,就是义务与权利是对应的。配套服务能不能一起跟上,纳税人的权利能不能更加明晰化,是个税申报被公民诚恳接受的关键。
此外,在一些发达国家,个税申报是每个纳税人应该做的事。但纳税人缴纳税收之后,还可以享受到很多优惠政策。而在中国,大多数纳税人还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实惠”,积极性从何而来?
报税的阻碍
“如果从我的薪酬奖金等‘台面上’收入看,我去年肯定没有超过12万。但是加上稿酬、炒股盈利、房租收入等薪酬外收入就很难说了。可我平时又没有详细的收支账目,加上炒股与房租这类收入名义上是我的名字,实际上是家庭共同收入,我该摊到多少?还有‘偶然所得’包括哪些?薪金、利息、房租都已经缴付了个税,怎么算?”在电力部门工作的张先生说,自己被报税的事搞得一头雾水,最后还是请了个税务局的朋友,对照申报表一项一项讨教,才弄清楚。
个税申报,对于普通的纳税人,确实不是一件易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庞凤喜认为,这其中一个很大的阻碍,就是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比如对于纳税人来说,在申报时要提供证明,但大多数纳税人平时并没有记录收入情况,对自己的个人收入信息也很难收集整理。因此,纳税人申报的“成本”是高昂的。
另外,税制本身也存在很多问题。我们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则是笼统的、“一刀切”的定额扣除办法,只要月工资达到了1600元的就征收,不考虑家庭状况、婚姻状况等,是不合理的。比如同样是年薪达到了12万,一个是没有任何负担的单身青年,一个是担负家庭四、五口人所有支出的人,两人的情况不可同日而语。庞凤喜建议,个人所得税应以纯所得为课税对象,实行混合所得税制,并最终过渡到综合所得税制。从个人收入总额或毛收入中扣除各项相关成本,以及赡养纳税人本人、纳税人所抚养家属的生计费用和其它必要的费用,这样才能正确反映出纳税能力,起到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的作用。只有个人所得税法更加合理化、人性化,自行申报才会顺利。
从武汉市的申报人员结构上看,工薪阶层“唱主角”。“想到一些有着灰色收入或者黑色收入,总收入远远高于我们的人都还没有主动申报,我就有些心理不平衡,既然是针对全体12万以上年收入者的申报,就应该统一执行,但目前看来,恐怕还无法做到这一点吧。”网友老A的疑问,直接印证了社会上存在的个税申报是“老实人吃亏”的说法。
武汉市地税局税收二处处长欧阳永勤说,工薪阶层的税一般早就由银行代扣了,个税申报不意味着要多交税,因此报税不会“吃亏”。相反的是,如果不主动申报而被税务部门稽查出来或者被举报,将会受到严厉处罚,偷漏税则付出的代价要更高。
但不少人认为,真正有钱的私企老板等收入透明度低,隐性收入多,而国家对高收入者监控缺乏便捷的信息渠道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揪出“逃税、偷税”的富人还很难。
因为实在没有时间跑税务局,在外企工作的李丽选择了邮寄申报表格的方式。申报表格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税务机关盖章后交还本人保管。“我在寄出挂号信的时候,必须选择回邮方式,有三种选择:邮递员送上门;由大楼门卫室转交或者凭通知去邮局领取。我家住在六楼,邮局离家又有一定距离,我只好选择了由大楼门卫室转交。很快,我就收到了由大楼门卫转交的回邮表格,这下可好,全大楼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个‘有钱人’了。这让我无比郁闷。报税是我们的义务,那么保护我们的隐私,又是谁的义务呢?”
李丽的困惑,来自另一个层面:纳税人的权利在哪里?
我们的权利在哪里?
《中国青年报》去年曾作了一项名为“在中国,纳税的感觉怎么样”的调查,感觉“亏,只履行义务没行使权利”的占到了参与调查总人数的83.4%;感觉“很焦虑,我很想行使监督权利,但不知道怎么办”的占到39.0%;有16%的人说自己曾经试着行使过权利,但是最终失败了。
相关专家认为,公民之所以找不到纳税人的感觉,是因为纳税是必须尽的义务,而且平时税款一般是由银行代扣的,大部分纳税人没有直接经手,所以也没有考虑到与之相关的权利问题。
但今年不一样,个税的主动申报刺激了纳税人的神经。“既然我们要亲自去申报,那我也应该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吧。”
庞凤喜教授说,《税收征管法》里提到了很多公民的权利,如告知权、申诉权、保密权等等。这些权利也是实实在在的,但公民却很难“感觉”得到,他们更希望看得见“用在我们身上的权利”。“比如公园,是国家财政拨款建成的,就应该免费;公民的义务教育、基础教育费用其实都应该由国家支付……”她认为,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国家把税收的钱用在哪里,纳税人有权知道并进行监督,但现在这一块的透明度是急待加强的。
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资料显示,我国2005年国家税收合计为30866亿元,占全部财政收入的97.6%,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2094亿元,占税收总额的7%。2006年财政预算中中央用于“三农”的支出为3397亿元,约占中央财政收入16000亿元的25%,教育支出4546亿元,占28%,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到4181亿元,占26%,公共卫生领域1193亿元,占7%。但具体的支出账单,却无从考察。
中央党校教授吴忠民于去年七月公开指出:中国现在每年用于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基本民生方面的公共投入在GDP当中所占比例极低,在各国家当中倒数第一;而用于行政,豪华性公共建设的公共投入在GDP当中所占的过高,是世界第一。
这样的现实,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蒙上了阴影。
在税制比较完善的一些西方国家,纳税人除了有相应的权利外,还能享受很多优惠政策。
比如在美国,政府就会从各个方面来培养纳税人意识。在美国购买房产后不用交物业费,而是要缴数量很小的一笔物业税,这笔物业税也将列为个税的扣除项目。在纳税人按时守法纳税之后,美国政府每年会给纳税人寄一份表格,累计纳税人的个税信用值,如果纳税人的个税信用值超过40,那么59岁后纳税人可以每月从国家领1000多美元的补助金;纳税人因故残废,其配偶和孩子分别可以每个月领取700美元。
湖北经济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林颖认为,只有当公民都感受到公共财政阳光的温暖时,纳税人承受的税收负担与纳税人获得的政府公共服务相对应时,制度才能发挥最大的效应,纳税人才能真正具有自行申报的主动性。
对“钱袋子”的希望
政府的“钱袋子”里装的是纳税人的钱,花钱必须对纳税人负责。在本刊的采访中,绝大多数受访者最希望税款用于教育、医疗、养老、失业保障等方面。
《大武汉》:你申报个税了吗?
刘艾(银行客户经理,年收入12万以上):申报了,作为一名公民,这是应尽的义务。
李杰(建筑工程师,年收入12万以上):申报了。
Tom(自由职业者,年收入12万以上):没有。(为什么?)因为我觉得我的付出是远远超出这个数目的,特别是在中国现在这个保障体制不完善的前提条件下,我不会申报。
《大武汉》:如果你的年收入达到12万以上,你会去自行申报个税吗?
谢凯(证券理财师,年收入7万):会的。
洪杰文(高校教师,年收入6万左右):应该会。
《大武汉》:以年入12万为界线来实行个税申报制度,你觉得合理吗?
谢凯:无法回答,这是税务局单方规定的。
洪杰文:不合理,地区之间有明显差异,如果在内地的穷省,10万更合适,如果是广东,15万更合适。
刘艾:有点低了,目前社会上偷漏税多的应该是收入高者,越高可能越严重,因此高收入者才是监管的重点。上班族目前都是通过单位纳税,相对很正规。
李杰:基本合理,至少对于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间是一个调控。但是它只是对于工薪阶层的人约束性更大,因为他们的工资公开化了。对于一些收入没有公开化的人来说,也并没有更合理的监管方式,所以还是有点不公平。
Tom:我不知道这个制度是谁制定出来的?根据什么制定的?有没有举行听证会?我会觉得合理吗?
《大武汉》:你希望有什么样的报税方式?
谢凯:网上。
洪杰文:单位代办。
刘艾:就上班族而言,我认为单位代报最好。
李杰:单位统一报上去,省去大量麻烦事。
Tom:网上申报最好了,起码比直接与百姓供养的国家公务员打交道要好多了,他们很拽啊,MD。
《大武汉》:你希望以个人为单位纳税还是希望以家庭为单位?为什么?
谢凯:最好以家庭为单位,因为家庭成员的收入是有差异的,家庭成员的多少及年龄层分布对家庭的整体消费能力还是有很大影响的!
洪杰文:以家庭为单位。因为个人收入是用于整个家庭开支的。
刘艾: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可以保护一些低收入家庭,但存在很多监管的问题,如果问题得到解决,我认为以家庭作为纳税主体更为人性化。
李杰: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才是一个整体。
Tom:没研究过。
《大武汉》:纳税之后,你最担心的问题是什么?
谢凯:私人信息的保密性问题。
洪杰文:没有。
刘艾:存在大量偷漏税者,国家税款无法得到保证;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存在蛀虫;税款使用随意,存在浪费现象。
李杰:没什么担心的问题,纳税光荣。我依法纳税,说明我对社会做出了贡献,我们是社会的创造者,不是社会的寄生虫。
Tom:作为纳税人,我不知道,也不知该如何知道我们的税金去向,谁来监督这些钱在地方政府的保管下是不是用在民生方面?
《大武汉》:你希望纳税人有什么样的权利?你希望税款用于哪些方面?
谢凯:作为纳税人应该享有公民的平等权利,目前因户籍问题,我在武汉纳税了,但无法平等享有公民权利(比如社会保险不能全国通用,地区差异性太大)。
我希望税款多用于民生方面(例如: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少盖豪华办公楼。
洪杰文:能够知道税收的去向。希望税款用于社会福利,公共事业等。
刘艾:还没想好,但要与义务对等吧。
现在社会就业压力大,在美国纳税人如果失业,可以拿到每个月大约1000多美元的失业金,这钱足够租房和吃饭。在中国,失业后的保险还得不到保障。希望税款有一部分用于失业保障这一块。
李杰:希望纳税人有更多的权利,能够知道税收的去向,希望各种制度公开化,透明化。
税款用于公共设施、大的经济项目更好。
Tom:希望纳税时能达到比较好的配套服务。
教育、养老、失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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